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绥中县学习坚持“135工作法”推进生态养殖


新闻来源:www.yqyzsb.cn
 广西壮族自治区兴业县坚持生态养殖“135工作法”,聚焦畜禽生态养殖零排放的目标,大力发展标准化、规模化、产业化生态养殖,加快畜禽养殖污染减量化、无害化、生态化和资源化,助力乡村水环境治理。 坚持零排放“一个目标”,倒逼传统养殖向生态转型。兴业县以抓好水环境整治为契机,紧紧围绕生猪生态养殖零排放目标任务,创新推广生态养殖模式。推广“网床+益生菌+异位发酵床”和“小型发酵床+益生菌+农作物”零排放生态养殖模式,以及小散养户“抱团养殖”模式,全部采用发酵床处理粪污,养殖全程不冲水。 突出抓好“三化建设”,助力养殖业高质量发展。兴业县以工业化模式发展现代畜禽业,按照“推动畜牧业实现标准化、规模化、产业化”的发展思路,推动畜禽养殖业高质量发展。 突出标准化发展。出台生猪养殖生产标准化指标。建立513家养殖场清单和粪污处理设施配套情况清单,对照目标和措施,逐一落实到各养殖场(户)。 突出规模化发展。兴业县采用“公司+基地+农户”的发展模式,带动生猪规模化发展。从建栏、入猪、饲料、防疫、技术和出栏收购等为养猪户提供一条龙服务,降低生猪养殖风险,确保农民增收有保障。 突出产业化发展。兴业县作为粤港澳畜禽肉类供应基地,抓龙头、建基地、强保障,快速推进畜禽产业化发展,使生猪产业形成了规模饲养与精深加工一条龙的产业链条。建成国家级“生猪产能调控基地”14个,扶持生猪龙头企业种猪场建设,建立稳定仔猪供求关系。加快一批农产品(6.870, 0.06, 0.88%)深加工业企业和冷链物流项目建设。 严格落实“五个机制”,保障生态养殖高效发展。兴业县落实好“投入、准入、监管、闭环、引导”5个机制,做好畜禽养殖全生命周期管理,推动养殖管理精细化,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,有效减少养殖污水排放。 健全投入机制。采用“以奖代补”“先建后补”的形式,采取“五个一点”:即争取中央支持一点、争取省和市支持一点、县级财政预算安排一点、养殖公司补贴解决一点、养殖业主自筹解决一点的资金筹措模式,对生态养殖以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进行同步补助。 严格准入机制。在合理设置禁养区和限养区的基础上,进一步建立养殖场进猪审批制度。对未批先进造成环境污染的养殖场,一律取消政策扶持资格,并限制养户所属养殖公司在兴业辖区发展。 严格监管机制。与所有养殖户签订《养殖场环保承诺书》,落实生猪养殖场的主体责任。在全县范围内推广建设兴业县智慧养殖监控平台,利用现代化网络,在养殖场舍内、储粪池等粪污产生、处理关键节点安装智慧监督摄像头,连接全县智慧养殖监控平台,监督养殖场粪污源头管控、粪污转运处理整个过程。将规模养殖场纳入“双随机”监管范围,保持对各养殖场常态化监管,防止养殖粪污偷排直排。 严格闭环机制。全力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,以及粪肥还田、翻倍地力补贴试点项目建设,积极引导生态养殖星级认证和配套粪污处理设施,鼓励养殖场(户)和第三方公司收运粪肥适度还田消纳利用。推进5家有机肥企业改扩建,扩大加工产能,实现畜禽粪污从产出到综合利用全环节闭环利用。 健全引导机制。强化要素保障,在用水、用电、用地、用林等方面优先给予生态养殖场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支持。常态化开展宣传活动,开设生态养殖技术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培训班,发放生态养殖技术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宣传材料,使群众充分了解掌握生态养殖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技术。同时,督促引导各村将生态养殖纳入村规民约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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